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預告訂定「雲林縣防制贓物自治條例草案」。

刊登日期:2016/3/18
發文日期:2016/3/18
發文字號:府警刑一字第1053100080號
主旨:預告訂定「雲林縣防制贓物自治條例草案」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25條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警察局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。
(三)電話:055322046轉2281。
(四)傳真:055339800。
(五)電子郵件:ent2828@mail.ylhpb.gov.tw
附件:
  • 防治贓物自治條例總說明及草案